自2008年以来,已经有超过300万名盘手参加
证监会将采取六大举措 强化资本市场诚信建设
2015-11-10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7日讯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今日出席首届“中国诚信法治保障论坛”时表示,中国证监会将以全面实施《诚信监管办法》为抓手,以启动运行升级后的诚信数据库为依托,从许可审查程序、创新业务限制、常规监管检查、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从严裁量等方面,全方位强化对资本市场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约束。 

姚刚在论坛发表主旨演讲强调,资本市场是商业信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资本市场交易模式及其机制,普遍建立在委托、信托等法律关系之上,如果缺少信任、缺乏信赖、缺失信用,就会动摇市场的信心,从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出发,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市场诚信建设。 

姚刚指出,中国证监会高度重视诚信建设,在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教育等活动的同时,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资本市场诚信建设的法律基础。以《证券法》、《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制定和修订为抓手,重点针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等违法失信行为,强化民事、刑事和行政法律责任。截至目前,现行有效的证券期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共有525件,其中规章69件,规范性文件434件。 

二是切实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严肃查处违法失信行为。2006年至2011年,共立案调查各类证券违法违规案件548起,移送公安机关120起,共对202家机构与1212名个人进行处罚,对307名个人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大了案件查办和曝光力度。 

三是建立资本市场统一的诚信信息平台。囊括主体基本信息、行政许可审批信息、违法违规处理信息、行业自律管理信息、日常监管关注信息、部际共享信用信息等,既有负面信息,也有正面信息。截至目前收录了约1万家机构和49万名个人的诚信信息,其中包括约3500家机构、8200名个人的不良记录。 

四是探索形成专门化的诚信监管约束机制。为提高失信成本和代价,中国证监会在监管实践中探索实施了一系列的诚信约束,包括将不良记录与专家委员选任、市场准入许可、日常监管关注、处罚处理情节等对接、挂钩。最近,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中国证监会专门出台资本市场首部专门的诚信监管规章《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诚信监管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诚信信息的主体和内容、诚信信息的采集、诚信信息的公开和查询,以及诚信约束、激励和引导等作出了全面、系统的制度规范。特别是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和约束,从许可审查程序、创新业务限制、常规检查安排、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从严裁量等方面,规定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将失信惩戒和约束纳入法制轨道。 

姚刚表示,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采取六大举措,继续把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引向深入: 

一是以推动修改出台《基金法》、建议开展《证券法》的修改工作、建议研究制订《期货法》为重点,不断完善资本市场诚信建设的法律基础。 

二是秉承对违法失信行为“零容忍”的理念,持续保持严厉打击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等违法失信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是积极推动健全完善证券侵权民事赔偿机制,加大民事赔偿力度,完善民事责任分配,真正使市场违法失信主体付出必要的经济成本和代价。 

四是正式启动升级后的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积极推进部际信用信息共享,为诚信建设奠定更为坚实的信息基础。 

五是全面贯彻实施《诚信监管办法》,切实加大失信惩戒约束力度,做好诚信信息查询服务工作,发挥市场和社会的监督作用。 

六是积极探索守信激励引导,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功能和作用,宣传诚信典型,试点诚信状况评价,促进市场和行业诚信自律。 

首届“中国诚信法治保障论坛”由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办等中央权威部门指导中国法学会组织举办,包括中国证监会在内的13家部委支持,并邀请理论界参加。据悉,这是中央有关部门和理论界第一次从法治保障的角度举办的关于诚信建设的全国性论坛。论坛的出发点是建立健全诚信建设的顶层设计,从法律和制度的角度研讨诚信建设,致力于形成我国诚信建设法治保障的整体建议,报送有关决策部门参考。 

这次论坛还对“全国诚信建设制度创新事例”评选活动获奖事例及其单位进行了表彰。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的40项诚信建设制度创新事例中,来自中国证监会系统的有5项。其中,“资本市场诚信监管制度”荣膺“全国诚信建设制度创新十大最佳事例”。